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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大专部关于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

五年制大专部关于开展早操活动的

学生早操是我校学风和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锻炼习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教体卫艺〔2013〕7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早操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出操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

二、出操时间

1.从2019年9月9日(下周一)开始,早上6:40--7:00。

2.法定节假日、下雨、下雪、中度以上雾霾等特殊天气,期末考试期间不出操。

三、出操地点

操场,教学楼外围道路。

学生按照规定线路进行活动。

四、具体要求

学生要文明跑步,保持队形整齐,注意排面不要过宽影响交通;不打闹嬉戏、互相推搡;同时注意来往车辆,避免发生交通意外。

学生科要加强对出操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出操。

因病等身体体质原因不适合参加早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后可不参加早操锻炼。

请学生科、辅导员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发挥良好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五、考勤办法及奖惩制度

早操考勤办法及奖惩制度按照五年制大专部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年制大专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