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佩琪等4名同学注销学籍处理的公示
经查,张佩琪等4名同学已于2021年秋季学期离校,且未办理正式离校手续,本学期未经学校批准请假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六节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我院将张佩琪等4名同学报学校按注销学籍处理,现将该批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1 |
张佩琪 |
女 |
2021512010161 |
21级学前教育1班 |
2 |
李国辉 |
男 |
2021512020116 |
21级计算机2班 |
3 |
曹锦 |
男 |
20195240332 |
19级计算机3班 |
4 |
贾艳杰 |
女 |
20195550130 |
19级学前教育1班 |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大专部
2022年3月21日